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关于印发日照市支持预制菜产业发展
八条政策措施的通知
日政办发〔2022〕14号
各区县政府,各功能区管委,市政府有关部门,中央、省属驻日照有关单位:
《日照市支持预制菜产业发展八条政策措施》已经市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
2022年9月7日
(此件公开发布)
日照市支持预制菜产业发展八条政策措施
1.支持预制菜产业集群打造。组建预制菜产业联盟。建立预制菜项目储备库,优先将新上总投资1亿元以上、投资强度300万元/亩以上预制菜项目纳入省市重点项目,强化土地等要素资源保障。鼓励采取园中园的方式规划建设预制菜产业园。对符合条件的预制菜产业项目,市级新旧动能转换基金引导基金优先给予直投支持。鼓励金融机构大力发展预制菜产业供应链金融,将预制菜项目优先纳入农业政银保担合作贷款项目,对单户贷款本金1000万元(含)以下的预制菜小微企业政策性担保费用给予全额补助。(责任单位:市商务局、市发展改革委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市交通运输局、市地方金融监管局、市财政局、中国人民银行日照市中心支行)2.支持预制菜企业培育提升。对预制菜企业新认定为国家级、省级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,分别给予20万元、10万元一次性奖励。对预制菜企业新认定为独角兽企业的,给予最高300万元一次性奖励。对预制菜企业新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、产品、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的,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、100万元、100万元一次性奖励;对预制菜企业新认定为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(产品)、省级“瞪羚”企业、省级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的,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、30万元、20万元一次性奖励。对预制菜企业投资5000万元以下的技改项目,按贷款金额和银行最新一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(LPR)加点情况分三档给予贴息,单个企业项目最高100万元。(责任单位:市农业农村局、市海洋发展局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市财政局)3.支持预制菜企业数字化转型。对预制菜企业新认定为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的,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、30万元、10万元;对预制菜企业购置机器人和智能化制造系统的,按购置设备款的5%给予奖补,单个企业最高奖补200万元;对预制菜企业实施投资100万元以上的信息化应用示范项目,按当年实际应用软件投资额的10%给予奖补,最高补助100万元。(责任单位: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市财政局)4.支持预制菜企业科技创新。对预制菜企业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,给予10万元奖励。对立项的预制菜领域市重点研发计划项目,每项给予20—50万元资金支持;合作经费100万元以上的预制菜领域科技合作项目,按照年度实际发生费用的20%给予经费补助,每个企业年内最高补助100万元;预制菜领域优质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列入财政科技资金股权投资试点,最高投资1000万元。预制菜企业科研机构年内新购入科研设备投资超过3000万元的,纳入省、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管理,最高补贴1000万元;超过2000万元、1000万元的,纳入市级科技创新平台管理,分别最高补贴600万元、300万元。(责任单位:市科技局、市财政局)5.支持预制菜创新服务平台建设。推动预制菜企业与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、农业龙头企业及行业协会深度合作,共同建立预制菜研究院,围绕中国对虾、鳗鱼、海参、绿芦笋等特色优势产业开展预制菜全产业链研究。对新认定的预制菜领域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一次性补助30万元,省级专家服务基地、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基地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一次性补助10万元。对新认定的预制菜国家级、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、20万元一次性奖励,国家级、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分别给予50万元、20万元一次性奖励。(责任单位:市科技局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市财政局)6.支持预制菜冷链物流体系建设。布局建设冷藏保鲜设施、智能化冷库区、常温库区,引导冷链物流运输企业与预制菜企业对接,创新运输服务模式,鼓励发展公路冷链运输专线,保障冷链仓储服务供给。培育龙头冷链物流运输企业,支持冷链物流运输企业开展质量认证、信用等级评定和国家A级物流企业、星级冷链物流企业评估,打造冷链运输服务品牌。支持预制菜企业、冷链物流企业购置符合政策要求的冷藏、冷冻运输车辆。(责任单位:市商务局、市发展改革委、市交通运输局、市农业农村局、市海洋发展局)7.支持预制菜品牌质量创建提升。建立预制菜产品“一品一码”溯源体系,开展“日照预制菜”品牌创建。对当年成功创建省级知名农产品企业产品品牌,单个主体最高奖励10万元。对当年主导制定国际标准、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和省地方标准的,每项最高分别给予扶持资金100万元、50万元、30万元、10万元;对当年参与制定国际标准、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(参与制定前五位)和省地方标准(参与制定前三位)的,每项最高按照主导制定的30%给予扶持。对主导制定团体标准的单位,每项最高给予扶持资金2万元;对参与制定团体标准(参与制定前三位)的单位,每项最高按照主导制定的30%给予扶持。建立预制菜企业红黑榜名单制度,列入红榜名单,享受相关支持政策,列入黑榜名单,取消其相关支持政策。(责任单位:市农业农村局、市海洋发展局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市卫生健康委、市财政局)8.支持预制菜销售渠道拓展。加强与中国烹饪协会、中国水产加工与流通协会等行业协会交流合作,提升我市预制菜知名度。对预制菜企业参加国际和全国性展会给予展位费补助。组织开展预制菜产品进平台、进商超、进食堂等系列活动,探索云对接、云展会、云洽谈、云招商等贸易投资促进新模式,开拓预制菜国际国内市场。举办预制菜美食专享周等活动,发放预制菜消费“满减券”“折扣券”。支持预制菜企业在电商平台新设网上店铺,对2022年前三季度在电商平台新设店铺、年网零额达到50万元以上且排名进入省前20位的,每家给予5万元奖励。(责任单位:市贸促会、市商务局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市财政局)以上政策奖补资金,根据资金具体核实情况,除省级政策和明确由市级财政负担外,市、县两级财政各按50%比例分担。单个企业同时享受两条以上奖补政策的,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,不重复奖补。